前記﹕草木誌>是以半自傳式的方式來描繪人生中許多常被人忽視的人生故事。
[上]
我叫曹木。我活在公元199年。
自娘胎出生以來﹐我一直都是活在戰火裡。
在這一個兵荒馬亂的時代﹐很多東西也都不比主公的野心來的重要。
人命根本不比一寸領土值錢。
我﹐曹木﹐在這一個烽火連天的年代﹐要活下去﹐唯有當兵。
反正﹐若不從軍﹐也只會流落為山賊﹐或成為被軍閥榨干的農民。
今天﹐我被派駐守東門。結果﹐中午未到﹐敵軍大軍已殺到了。
我的理念告訴我﹐我得忠心衛國﹐視死為榮。
憑著這信念﹐當敵軍大將攻城時﹐我想也不想就沖上前去殺敵。
不是我螳臂擋車﹐而這是活在這時代的無奈。
結果﹐吾劍未觸及敵軍大將時﹐我的故事就結束了。
對於歷史來說﹐我的英勇﹐根本連一個字也不值得記載。
人非草木﹐曹木卻連什麼也不如。
[中]
我叫草暮。我活在公元1699年。
我的國家叫做東瀛。我的族群是活在影子中的一群。
縱然我的族群領袖是大長老﹐但真正掌控我們人生的是我們族群的僱主。
我們的工作是為僱主執行任務。殺人﹐竊聽或護主﹐我們﹐身不由己。
人們都稱我們為忍者。
身為忍者﹐自己並不重要。最重要的是﹐我們有沒有成功的完成任務。
對於忍者來說﹐我們的生命﹐根本不比任務來的重要。
我﹐草暮﹐一生下來﹐就註定是忍者。別無他的﹐因為這是我族姓氏所揹負的命運。
自懂事以來﹐我的任務就是好好訓練自己﹐為的是他日好好達成任務。我根本不知道人生除了忍道還有什麼﹐因為我﹐根本沒有得選擇。
那一天﹐我的任務是刺殺一名武士。我不認識他﹐也根本與他無怨無仇。他﹐應該也不曉得我是誰。
他﹐肯定不知我是誰﹐因為就連僱主也不曉得我是誰。
一片弒殺之後﹐我記得我躺在一淌血泊中。身首異處。
結果﹐我﹐從人生開始到結束﹐根本沒人知道我是誰。
因為﹐我到了最後﹐仍是蒙著面。
人非草木﹐草暮卻連什麼也不如。
[下]
我叫曹暮。我活在公元1999年。
母親為我命名為暮﹐應該是希望我能象陽光般大放異彩地生活。
諷刺地是﹐我的職業是在地下停車場裡當警衛。基本上﹐我的人生﹐是與陽光無緣的。
除了在上班與下班時遇見的人潮比較多之外﹐平時﹐偌大的停車坪﹐只有我一個人類。
我﹐曹暮﹐知道我的工作是偉大的。因為有我﹐停車場內的治安會比較好﹐因為有我﹐人們才會安心地留下車子去忙他們的。
偶爾當人們開車經過我時﹐會向我揮揮手﹐打打招呼。當然﹐我也會禮貌上向他們回禮。
無可厚非的﹐這短暫的一刻﹐是我一天裡最為人性化的一幕。但﹐當車子離開後﹐遺下的除了淡淡的臭氣﹐還有那瞬間攻心的落寞。
那怕有一天﹐人們厭煩了揮手打招呼﹐那﹐我的存在感是否變的更為薄弱﹖
車子與人們只顧一瞬即過﹐完全無視于我的存在﹐那﹐我曹暮與路邊的草木又有何別呢﹖
我想﹐不同的是﹐我是會致敬揮手的草木。
人非草木﹐曹暮卻連什麼也不如。
[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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